logo
 

 

 

 

簡介

    中央研究院物理所為發展奈米相關研究及有效運用重點設施,亦成立了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希望能促進資源共享及研究單位間之合作。 協助及支援和其特性研究及其他相關研究。公共實驗室的建構與營運經費,其來源為中研院物理所的奈米組之科技計畫支援款項,設施之運作管理,由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管理中心執行。

  本所之公共實驗室相關共共設備 (Public facilities)儀器,其使用辦法請詳見公共設備儀器介紹網頁


使用規則及管理辦法

欲使用相關設備之人員必須以網路線上申請,並務必在申請表格裡詳述其研究為何種奈米相關尖端研究,並解釋需使用此設備之理由,由中央研究院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設施負責人員審核使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並繳交相關之付費同意書者,管理者方會開啟使用帳號 ,讓申請者可以使用線上預約系統。使用者須依其預約時間使用若佔用他人預約時段管理者將視其為違規處理之

 

  1. 中央研究院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內公用儀器,以物理所內各項研究為優先使用權,其餘時段再規劃提供共享時段。
  2. 為控管登記預約公平方式,目前規劃每位PI下各設有一位連絡人,院區以外單位,同上規定。(依需求調整)
  3. 此連絡人亦是在網路上的預約帳號。(依需求調整)
  4. 為有效率使用各項儀器,運用網路上預約系統,隨時掌控儀器使用狀態,亦將依實際需求適時彈性調整。
  5. 各項儀器設備將會由管理單位劃分時段做緊急調度、儀器保養維修含電腦掃毒使用。(依需求調整)
  6. 各項公用儀器使用者若需要調動使用時段請與管理者連絡,或自行與各時段連絡人聯繫。
  7. 欲使用相關設備之人員必須以網路線上申請,並務必在申請表格裡詳述其研究為何種奈米相關尖端研究,並解釋需使用此設備之理由,由中央研究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設施負責人員審核使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並繳交相關之付費同意書者,管理者方會開啟其使用帳號(需通過考核) ,讓申請者可以使用線上預約系統。使用者須依其預約時間使用,若佔用他人預約時段,管理者將視其為違規處理之。
  8. 預約使用時段,採取當天可預約一星期後,例星期一當天可以上網預約下星期一,依此類推。(網路開放時間依24小時制)(依需求調整)
  9. 每一儀器依不同性質,採不同預約時段,原則上每位PI下每週可預約累計24小時為限.(10~16 16~22 22~10)。(依需求調整)
  10. 每一個單位只開放每次預約最多可點選24小時。(依需求調整)
  11. 依使用者及其實驗室負責人之所屬單位收費:中研院院內同仁為使用Sinica網域之e-mail address 為其預約帳號者;使用者所屬單位之辨識亦由使用者所登記之預約帳號 E-mail address為依據。
  12. 初次申請使用本儀器者,需詳閱本使用規則,在參加儀器之訓練課程後,即可申請操作考核。考核之項目列於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網站下載考核題目
  13. 使用者通過資格審核並繳交相關之付費同意書者,管理者方會開啟其使用帳號,即可預約儀器並單獨操作。未通過考核者,不得單獨操作儀器;違反此規定者,將告知所屬PI負責人,且三個月內不得申請使用該儀器。合格使用者不得為他人預約儀器時間亦不得留非合格者單獨於實驗室;違反此規定者,將告知所屬實驗室負責人,且一個月內不得使用該儀器,累犯則三個月不得使用該儀器。
  14. 因個人疏忽而導致儀器損害者,記違規一次,機器修復正常之後一個月內不得使用本儀器,並需要重新考核後才可繼續使用,維修若需更換零件,零件費用由所屬實驗室負擔。
  15. 實驗前請檢查儀器狀況及清點組件。
  16. 儀器使用後請清空樣品槽及感應器盒,並確實填寫實驗記錄簿,否則記違規一次。
  17. 嚴禁將個人之樣品及實驗器具,甚至飲食包裝垃圾等留置實驗室以維護實驗室之清潔,否則記違規一次。實驗進行中可暫時將個人實驗器具置於籃子或容器中,放在儀器桌上或架上。
  18. 實驗中若遇到未被事先告知之突發狀況,請立刻通知儀器管理者。
  19.  若需連續使用超過一天者,可以利用週末或假日(例如,星期四可預約星期五、六、及下星期日之時間﹔星期五可預約星期六及下星期日、一之時間),或告知管理者幫忙協調。
  20. 請勿代簽時間或使用”人頭”進行長時間霸佔儀器,如有實驗需要,管理者可予以協助,請勿冒用或有小動作技術性違規,以免被記違規。
  21.  無預約儀器時間,不得使用儀器,否則以違規計算。預約登記後如因故無法使用,請於二天前取消。無故缺席又不取消將以違規計算,且當日之使用費用仍需繳納。
  22. 連續三個月未使用本儀器者,喪失預約權利,欲使用儀器請知會管理者。
  23. 違規第一次兩週不得使用本儀器,累犯者一個月不得使用本儀器;違規累計超過 3次,喪失使用本儀器之資格。
  24. 請自行備份個人的檔案。
  25. 使用儀器前,請注意有關本儀器之公告。
  26.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得視情況更改及修訂本使用規則,不另行通知。

 

委託操作: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設備提供委託操作, 使用者必須先與儀器管理者討論其使用需求,亦可在委託操作時到場協助(VSM除外)。

使用規範:詳細使用規範視個別儀器狀況而定。請參考儀器管理辦法。儀器操作相關問題,可直接與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管理人聯繫討論 。

使用誌謝: 使用者若有使用本所公共實驗設施儀器所導致之研究成果,應在任何發表時提到我們儀器的貢獻,包含碩博士論文和SCI等,在其論文中特別加註如下:

『研究實驗過程中使用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內儀器及技術協助』。

『 Technical support from Public Laboratory of Quantum Materials Physics, Institute of Physics, at Academia Sinica in Taiwan, is acknowledged.』。

 

法律責任: 使用者若涉及任何侵權或法律相關之爭端需自行負責。

 

品外借: 使用者如有特殊需求須短期外借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設施所屬物品,得洽管理者。在管理者評估後,同意為不影響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設施使用之情形下,外借者得依規定簽署物品外借責任擔保同意書,將物品短期外借使用,用畢須立即歸還,如有損壞,外借者須負賠償責任。


收費方式

  • 收費方式說明:

     

    院內人士:

     

    由中央研究院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管理單位,依規定結算統計使用人(使用人乃指計畫主持人)所應分攤之費用。本單位將從使用人之院內研究計畫或是業務費用配額之中,將應分攤之費用轉至本單位。若使用人未依規定付費本中心將停止其使用權直至所欠費用繳清為止

     

     

    由中央研究院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設施管理單位審核儀器使用資格後,方可開放預約儀器使用。目前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管理委員會規定,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轉以耗材費用申請,將會請廠商直接開立耗材發票費用。若使用人未依規定付費,本中心將停止其使用權,直至所欠費用繳清為止。

     

    • 各項儀器設備依不同性質調整預約時數,每時段依需求調整不同時數

    (* 收費標準將來可能依實際使用情形彈性調整,不另行通知)

    公共實驗室設備 (Public facility)收費表

    設備名稱

    單位時數

    (hrs)

    每單位(hrs)收費(NT$)

    備註

    振動樣品磁力計
    Vibrating Sample Magnetometer(VSM)

    1 hrs $500

    委託代測收費每件1000元,若使用者有到場協助就不會收取。 

    超導量子干涉磁量儀
    Superconducting Quantum Interference Device Magnetometer(SQUID)

    1 hrs

    $400 委託代測收費每件1000元,若使用者有到場協助就不會收取。 依取得LHe價格彈性調整收費 
    物理性質量測系統
    Physical Property Measurement System(PPMS)
    1 hrs $400 委託代測收費每件1000元,若使用者有到場協助就不會收取。依取得LHe價格彈性調整收費

     

    • 以上收費適用於奈米相關學術研究計畫。若有要使用本設備為營利之商業行為者,管理及收費等辦另依個案訂之。


  •  


    聯絡資訊

     

    中央研究院物理所量子材料物理組公用實驗室設施管理中心:


    PI負責人: SHIEN-UANG JEN
        phone: office: 02-2789 6707
        email:  mkwu@phys.sinica.edu.tw

    實驗室管理者
    研究助理: Ming-Shan Lin
        phone: office: 02-2789 8315
        email: maurice@gate.sinica.edu.tw

     

    * 設備細節請參考儀器介紹

    * 若您對個別設備之管理有任何意見歡迎您用email 向管理中心反映

    email:maurice@gate.sinica.edu.tw